胎儿异常超声检查是指在孕期对胎儿异常进行系统检查,通过超声检查可以明确胎儿各个器官发育情况,从而明确诊断胎儿是否存在畸形或染色体异常等情况。整个孕期都可以进行超声检查,常规超声检查时间为28-30周。中期以后的大排畸超声检查需要根据胎儿大小、胎位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查方式。
1、系统超声检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系统超声首先对胎儿进行系统超声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异常情况作出初步的判断,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超声检查:妊娠22-24周需要做一次超声检查,测量胎儿的颈部透明层厚度,以判断胎儿是否存在畸形的可能。而在妊娠26-30周时,则需要再次进行超声检查,除了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外,还要进行早期的唐氏筛查;
3、染色体异常超声检查:如果考虑胎儿存在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则需要在妊娠中期进行羊水穿刺或脐血穿刺,进一步进行染色体异常超声的诊断;
4、其他:如超声检查发现胎儿有心脏异常、颅内钙化、腹腔或肝脏异常等情况,医生会根据胎儿的具体情况,选择再次检测或者直接终止妊娠。
孕妇要按时进行产检,医生会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查方式。妊娠期间要注意休息,保持心情愉快,饮食上要营养均衡、多样化,适量吃新鲜的蔬菜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