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心脏超声检查通常在孕中期17-20周进行,检查时需要暴露胎儿的全身,取仰卧位,露出胎儿的头部,必要时需要露出肚脐,通常要在超声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1、暴露胎儿的全身:孕妇需暴露腹部,通常从孕妇的腹部上方一直到胎儿的全身,包括颈部、胸部、腹部以及四肢、手和脚。如果胎儿的四肢或手指在胸部的末端,则不能进行超声检查,以免影响观察;
2、取仰卧位:孕妇需取仰卧位,充分暴露腹部,可将胎儿左侧屈位推开,右侧卧位适用于可以平躺的孕妇,可将胎儿推至子宫左侧,有利于观察胎儿各个器官及组织;
3、露出胎儿的头部:如果胎儿的头部朝向侧面或者正中间,可露出胎儿的头部或者身体,此时可通过超声检查观测胎儿的头、眼、耳、鼻、口、手指等;
4、遮挡胎盘:如果胎儿的心脏位于腹部下方,或者是臀部上方,超声医生需要将超声探头上移以遮挡胎儿的头部,从而显示胎儿的心脏。
孕妇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时,应保持积极的心态,避免焦虑,以免影响胎儿的正常活动。由于超声检查时不需要憋尿,因此建议孕妇穿着宽松舒适的衣物方便检查。此外,进行超声检查前应适当憋尿,以使膀胱充盈,可以减少超声波对于子宫内壁的干扰,以免出现误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