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心脏超声检查通常在妊娠中期17-20周进行,检查时间过早胎儿发育可能尚小,过晚则胎儿可能有心脏发育畸形。通常情况下,孕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较为安全。
1、妊娠17周: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的时间,一般在妊娠17周左右,因为妊娠17周时胎儿发育较小,羊水较多,胎儿在宫内活动度较大,这时不容易受到干扰,可以观察到心脏的发育情况;
2、妊娠20周: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的时间,一般在妊娠20周左右,因为在妊娠20周时胎儿发育较为完善,羊水适量,胎儿在宫内活动度较大,这时不容易受到干扰,可以观察到心脏的发育情况;
3、妊娠28-30周: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的时间,一般在妊娠28-30周时进行较为安全,因为在妊娠28周后胎儿的器官发育基本完善,而且宫内空间相对比较大,胎儿可以随时观察胎儿心脏的发育情况;
4、妊娠36-40周:如果孕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通常结果更为准确,因为妊娠36-40周时孕妇的羊水量比较多,胎儿在宫内活动度较大,活动度也比较好,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胎儿心脏的情况。
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孕妇也不需要过度担心,因为胎儿在宫内的活动度过大或者是环境的因素,也有可能会引起检查结果的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