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通常在孕16-20周进行。胎儿心血管系统由主动脉、左冠状动脉、右冠状动脉、肺动脉等共同构成,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可以观察到胎儿心脏的形态、大小、瓣膜发育情况、有无瓣膜关闭不全、有无先天性心脏病等,对于孕期的产前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1、胎儿心脏的形态:孕周过小的胎儿心脏发育尚不完善,孕周过大的胎儿由于心脏负担过重,可能会出现心脏形态的异常;
2、大小:如心脏大小与孕周相符,心脏搏动较弱,则考虑胎儿可能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进一步评估;
3、瓣膜发育情况:根据彩超检查测量胎儿的三尖瓣、二尖瓣、主动脉瓣、肺动脉瓣等有无瓣膜发育异常的情况,如出现瓣膜发育异常,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在孕20周左右进行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
4、有无瓣膜关闭不全:如果在孕20周前出现轻度的瓣膜关闭不全,在孕20周后可能会逐渐恢复正常。如果是中重度的瓣膜关闭不全,则需在孕22-24周进行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
5、先天性心脏病:如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胎儿有无先天性心脏病还需通过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进行评估。
除上述情况外,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还可观测到胎儿有无肾脏发育异常、胸腔积液、腹腔积液等。另外,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是无创检查,较为安全。
孕妇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进行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避免因时间过长或检查时间过晚,而影响胎儿的观察和判断。此外,进行胎儿心血管超声检查时,应选择技术与设备较佳的医院,避免因客观原因导致检查结果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