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系统超声检查一般不需要空腹。胎儿系统超声检查是指胎儿超声系统的检查,包括胎儿解剖学超声检查、胎儿生物物理学检查、胎儿泌尿系统超声检查、胎儿消化系统超声检查、胎儿心脏超声检查等。由于超声检查的特殊性,受限于胎儿的呼吸动动,检查的标准化对结果的判断需要进行进食,否则很难得到准确的检查结果。
1、胎儿解剖学超声检查:要求检查胎儿的颅骨发育、胎儿的长度以及羊水情况,一般要求孕妇空腹;
2、胎儿生物物理学检查:要求孕妇空腹,一般要求至少休息半个小时,此时胎儿的状态会比较好,可以更好地观察胎儿各个器官的发育情况;
3、胎儿泌尿系统超声检查:要求孕妇憋尿,通过憋尿使膀胱充盈,能够看清楚胎儿双肾、输尿管、膀胱等泌尿系统器官的发育情况,一般要求孕妇空腹;
4、胎儿消化系统超声检查:通常要求孕妇空腹,因为进食后,食物会进入胃肠道内,会导致孕妇肠道内产生气体,从而影响超声的观察效果;
5、胎儿心脏超声检查:由于胎儿心脏位于胸腔内,所以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需要空腹,否则在进食后,会影响心脏的形态、大小以及血流情况;
6、胎儿四肢超声检查:通常要求孕妇在休息时保持头高臀低位,即头部过高、臀部过低,呈仰卧位,这样可以充分暴露胎儿的四肢,有利于观察胎儿各个部位脏器的情况。
如果需要进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建议孕妇在产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