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超声四项,常指胎儿超声检查中的第四项胎儿结构畸形筛查,主要包括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鼻骨、心室强光斑、股骨及肱骨的长度、外观以及胎儿的附属物,如脐带、胎盘、羊水等。通过超声检查,可对胎儿异常作出明确诊断,建议定期孕检。
1、颈项透明层厚度:一般应<3mm,如果超过3mm,称为胎儿颈项透明层增厚,是胎儿染色体异常的超声软指标之一;
2、鼻骨:正常胎儿鼻骨较为清晰,如果出现鼻骨缺失、鼻骨不对称、鼻骨发育不全,应考虑有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3、心室强光斑:正常心室强光斑应<5mm,如果出现心室强光斑增多,考虑胎儿可能有心脏畸形;
4、股骨及肱骨:正常胎儿股骨长度应>6.5cm,如果出现股骨长度小于6.5cm,甚至比较短,可能存在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5、外观:如果出现胎儿面部畸形,如唇腭裂,或者明显的骨骼缺损,考虑可能存在胎儿畸形;
6、附属物:如果超声提示胎盘存在小叶状,考虑可能存在叶酸缺乏的情况。另外,如果出现脐带插入口缺失、脐带过长、脐带绕颈等情况,也可考虑存在胎儿畸形的情况。
除上述检查外,还可进行脐带检查,以及羊水穿刺或染色体核型分析等,可对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疾病进行筛查。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需要及时去医院就诊检查,明确病因后,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针对性处理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