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医疗机构、合作代理商: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平创医疗的支持。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要求,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规定,我司已完成“光子冷凝胶”变更为“导光凝胶”的备案工作。
请各医疗机构、合作代理商做好相关变更手续。
该产品仅备案证发生改变,产品品质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请放心使用。
特此声明!
佛山市平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58号公告附件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