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宁夏人社厅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医保医用耗材管理,遏制浪费,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权益,宁夏将开展规范医保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宁夏将对医疗保险一次性医用耗材支付范围采取准入法,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中,纳入范围为临床诊疗必须,且为自治区物价部门允许另外单独收取费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不予纳入的范围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取费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非临床诊疗必需、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定的各类耗材;非疾病治疗类医用耗材,按相关文件规定不得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各类医用耗材。
据介绍,本次一次性医用耗材规范的范围主要包括心脑血管介入治疗类耗材、腹腔镜下使用耗材、骨科用耗材、眼科耗材、一次性刀具耗材、易耗类耗材、检验类耗材七大类。为体现临床诊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的需要,今后将根据临床诊疗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规范和调整。
宁夏将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并在综合考虑涉及医用耗材的所占金额、使用数量等数据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涉及病种进行分类,邀请区内相关领域专家分组对涉及耗材项目内涵、适用范围、使用数量等形成论证意见。随后,将专家论证意见整理归纳后征求意见,并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医用耗材支付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