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检查是孕期检查的主要项目之一,可帮助医生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临床上孕妇需要遵医嘱定期进行超声检查。通常情况下,怀孕后超声检查需要在怀孕28周后进行,一般是2周做一次,在怀孕36周以后需要3周做一次,在临产前则需要4周做一次。如果是高危妊娠的孕妇,超声检查的时间则需要提前。
1、怀孕28周前:如果是在怀孕28周前进行超声检查,通常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以及羊水的状况,明确胎儿是否存在发育异常等问题。因此,孕妇在怀孕28周前通过超声检查进行产检,可以明确胎儿的发育是否正常;
2、怀孕36周后:如果是在怀孕36周以后进行超声检查,除了可以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以外,还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明确胎盘的成熟度和位置,了解是否存在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问题,能够对孕妇的身体情况做出一定的判断;
3、临产前:通过超声检查还可以明确胎儿的先露部位,以及骨盆的入口平面,能够判断出是否能够顺产,因此,孕妇在临产前进行超声检查是很有必要的,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明确具体情况,为分娩做好准备;
4、其它情况:如果是存在高危妊娠的情况,比如存在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需要通过超声检查监测病情的进展情况,此时则需要遵医嘱增加超声检查的次数。
孕妇在进行超声检查时需要平躺,而且要将手放在腹部上方,使用超声探头对胎儿进行全方位的扫查。在进行超声检查时要保持心情平静,以免情绪波动影响到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