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显示,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新规定透漏两个信息,第一个信息是鼓励政府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并且向创新企业和中小企业倾斜,第二个信息是进口产品采购需要进行论证备案,部分省份甚至经过专家论证形成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非必要不进口”,进而限制进口仪器的采购,非进口产品清单上的仪器设备要求采购国产。
根据广东省《2021年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共列出了46种医疗设备,相比于《关于 2019 年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清单》发布的132种,可采购的进口产品数量骤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