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超声波检查通常需要做5-6次,时间相对较长。通常第1次产检在妊娠12周进行,第2次产检在妊娠第16周,第3次产检在妊娠第20周,第4次产检在妊娠第24周,第5次产检在妊娠28周,第6次产检在妊娠36周。第1次产检主要是看胎儿的生长发育是否存在异常,医生会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大腿骨长、小头围,以及面部、心脏、肝脏、肾脏等各个器官的发育情况。第2次产检在妊娠第16周,主要测量孕妇的血压、体重以及宫高、腹围,还有听胎心。第3次产检在妊娠第20周,基本检查项目与第1次产检类似。第4次产检在妊娠第24周,检查主要项目有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宫高、腹围以及听胎心等。第5次产检在妊娠第36周,除基本检查以外,这次产检要进行第一次超声波检查,主要是检查胎儿外观发育上和各器官结构是否有问题。此外,每一次产检都需要做胎心监护,用来评估胎儿在宫腔内的情况。
产检主要目的是及早防止妊娠的并发症或合并症,其次还可及时发现胎儿有无异常,通过这些检查,可以评估孕妇和胎儿的安危,从而确定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