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进行瘢痕妊娠检查的时间,一般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各个时间段。瘢痕妊娠是指既往有剖宫产史的女性,再次妊娠时受精卵着床在子宫瘢痕处,导致瘢痕部位妊娠,常伴有瘢痕处破裂、流产或破裂、感染等症状。
1、孕早期:一般指孕妇怀孕后的第4周,此时通常可在宫腔内看到孕囊,甚至可以在B超下见到原始心管搏动,提示胚胎存活;
2、孕中期:一般指孕妇怀孕后的第7-8周,此时胚胎相对比较大,大约长到4-5cm,可以通过B超观察到。此时还可以看到胎芽和胎心,也可以观察到原始血管搏动,提示可以继续妊娠;
3、孕晚期:一般指怀孕后的第9-11周,此时胚胎基本发育成熟,可以分辨出眼、耳、鼻、口、手指及足趾等部位,且胎儿的各个器官基本发育成熟,通过B超检查通常可以明确是否为瘢痕妊娠,以及了解瘢痕的厚度和连续性。
如果是瘢痕体质的女性出现瘢痕妊娠,建议在怀孕前做好手术瘢痕的评估,并进行手术切除治疗。如果是想要进行药物流产的女性,则建议在B超下进行,因为药物流产流出的胚胎组织残留在子宫内的时间较长,一旦发现有残留时,则需要及时进行清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