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孕期思维超声检查需要进行三次,时间相对较长。孕期进行思维超声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确定胎儿是否存在唇腭裂以及畸形,尤其是胎儿的心脏畸形。孕期的思维超声检查时间,根据检查方式的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并不完全相同。
1、系统性超声检查:一般情况下,孕妇在孕早期时,需进行第1次超声检查,以明确胎儿是否存在胚胎芽芽发育,以及心管搏动。通常在孕11-14周时,需再次进行第2次超声检查,以明确是否存在胎儿畸形,以及心脏异常;
2、中期妊娠超声检查:一般情况下,孕中期的孕妇在孕20-22周时,需进行第3次超声检查,以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在孕23-28周时,还需再次进行第4次超声检查,以明确是否存在胎儿畸形,以及宫腔内羊水、胎盘等情况;
3、高级产前超声检查:高级产前超声一般在孕晚期时进行,需在孕39-40周进行。通过此检查可以明确胎儿的胎位、胎盘、羊水等情况,也可以明确胎儿的大小、胎头、胎心等情况;
4、无创DNA检查:由于唐氏筛查属于抽血检查,所以需在孕22-24周时再次进行无创DNA检查,以明确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的情况;
5、羊膜穿刺术检查:通常在孕34-37周时,需进行羊膜穿刺术检查,以明确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的情况。
孕期进行思维超声检查的时间相对较长,因为孕期的特殊性,医生会建议孕妇在此时间段进行多次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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