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怀孕期间不需要检查心脏超声,但在怀孕中晚期,可能会建议孕妇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原因主要包括观察胎儿的生长发育、筛查胎儿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病、诊断胎儿是否存在心脏畸形等。
1、观察胎儿的生长发育:在怀孕中期时,胎儿的心脏已经基本发育完成,通过心脏超声检查,可以较为清晰地观察到胎儿心脏的形态、大小、血流情况等,从而能够较为准确地判断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2、筛查胎儿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病:心脏超声检查属于产前检查,可以对胎儿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病进行初步筛查,如果发现胎儿可能存在先天性心脏病,需要进一步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明确诊断;
3、诊断胎儿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畸形:如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单腔心、大动脉转位、三尖瓣关闭不全等疾病,都可能会在孕妇怀孕中晚期时出现心脏异常改变,所以通常需要进行心脏超声检查,以明确诊断;
4、其他情况:如果孕妇怀孕前已经存在心脏相关疾病,由于心脏疾病可能会遗传给胎儿,因此可能也需要进行心脏超声检查,明确胎儿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等。
孕妇在怀孕期间不需要进行心脏超声检查,除非是在怀孕早期,一般建议在怀孕3个月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因为此时胎儿的心脏还没有发育成型,而超声检查具有辐射性,可能会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一定影响。如果孕妇需要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建议在检查前1个小时适当进食,以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佛山市平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1609227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21-0350
电话:400-962-9277 邮箱:oc@pingchuangyl.com
厂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林港创业园华业路3号
营销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汉溪长隆时代E-PARK A1栋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2038号
手机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