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级产前超声检查指在孕妇妊娠12周左右进行的超声检查,此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单基因遗传病、先天性心脏病、颅内畸形、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情况。
1、确定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在妊娠11-13周+6天时,常规要对孕妇进行NT检查,通过检测胎儿颈项透明层的厚度,初步判断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如果NT检查结果异常,常提示胎儿患有唐氏综合征或其他染色体疾病;
2、单基因遗传病:在妊娠第16-20周时要对孕妇进行筛查,筛查的目的是抽取孕妇的血液,对其中一种单基因遗传病进行筛查,如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先天性聋哑等疾病;
3、先天性心脏病:在妊娠第20-24周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可明确诊断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病,如法洛四联症、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肺动脉狭窄等;
4、颅内畸形:妊娠第24-28周时,还要对胎儿进行超声检查,观察颅内是否存在畸形,如无脑儿、脑积水、开放性脊柱裂、脑膜膨出等;
5、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还要对孕妇进行超声检查,观察胎儿大小是否与孕周相符,胎盘发育情况,以及胎儿是否存在脐带绕颈等情况。如果出现宫内发育迟缓,建议寻找原因,并积极进行治疗,避免胎儿出现危险。
除此之外,若医生建议孕妇进行超声检查,还应明确检查时间,以免耽误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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