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检查的禁忌证,主要包括绝对禁忌证和相对禁忌证。绝对禁忌证主要包括凝血功能障碍、严重高血压、心脏病以及肺功能差等。相对禁忌证主要包括月经期或妊娠后3个月以内、脏器存在不可控制的出血、感染、肿瘤等。
一、绝对禁忌证:
1、凝血功能障碍:主要是因为超声检查需要利用超声波对局部进行扫查,如果患者存在凝血功能障碍,则可能会阻挡超声波的传导,从而影响对疾病的判断;
2、严重高血压:严重高血压的患者在进行超声检查时,可能会出现测量不准确的情况,从而无法明确诊断;
3、心脏病:心脏病患者进行超声检查时,很有可能会因为心脏的位置移动而影响心脏病的检测结果;
4、肺功能差:肺功能差的患者进行超声检查时,可能无法清晰地观察到肺部的情况,还有可能会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二、相对禁忌证:
1、月经期或妊娠后3个月以内:因为超声检查需要利用超声波对局部进行扫查,如果患者正处于月经期或妊娠后3个月以内,则可能会因为气体的影响而影响检查结果;
2、脏器存在不可控制的出血:如果脏器存在不可控制的出血,如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等,则可能会因为出血位置遮挡超声探头,而出现无法明确诊断的情况。
此外,如果局部有感染、肿瘤等情况,超声科医生无法通过超声检查进行明确诊断,此时也不建议进行超声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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