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超声检查通常包括大排畸检查、小排畸检查、胎儿心脏超声检查、胎儿头颅核磁共振检查、胎儿排畸检查等。产科超声检查时需要根据检查的不同项目,做好充分的准备。
1、大排畸检查:孕中期一般要求在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检查,通过超声对胎儿各个器官进行系统排查,以判断是否有重大先天性疾病,或者胎儿畸形等异常情况;
2、小排畸检查:一般要求在孕中期20-24周进行小排畸检查,通过超声对胎儿各个器官系统进行系统排查,以判断是否有重大先天性疾病,或者胎儿畸形等异常情况;
3、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在孕晚期一般要求在孕28-30周左右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因为胎儿心脏发育的比较完善,在宫腔内能够观察得比较清晰;
4、胎儿头颅核磁共振检查:在孕中期一般要求在孕20-24周进行头颅核磁共振检查,因为头颅核磁共振对胎儿脑组织能够较好地显示,从而判断是否有脑积水或者颅内肿瘤等异常情况;
5、胎儿排畸检查:在孕晚期时,一般要求在孕28-30周左右进行胎儿排畸检查,如进行四维彩超大排畸检查,除了对胎儿各个器官系统进行系统排查以外,还要注意胎儿的大小以及羊水、胎盘等情况。
此外,产科超声检查前需要吃饭,因为检查过程中需要暴露腹部,而吃饭会增加腹部气体,从而影响超声图像的显示。在产科检查前,除了注意上述注意事项外,还需要放松心情,不必过于紧张,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检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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