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超声检查是产科较为常用的辅助检查,主要目的是要对胎儿进行超声检查,明确胎儿各个脏器发育情况,同时还可以检查羊水、胎盘等。产科超声检查通常在妊娠早期11-13周时进行,妊娠中期17-20周时进行产科超声检查主要目的是要筛查胎儿存在的各类疾病,如结构畸形、染色体异常等。
1、筛查胎儿存在的各类疾病:在妊娠早期11-13周时,通过超声检查可以看到胎儿的心脏发育,以及测量胎儿的大小、形态、头部、四肢、脏器、胎盘的情况,还可以看到胎儿是否存在明显的外观畸形,如面部畸形、手足缺如、胸腹腔积液、脊柱裂等;
2、筛查羊水:通过超声检查羊水的状况,可以判断胎儿是否在宫腔内生长发育,还可以辅助诊断胎儿是否存在先天性代谢性疾病、染色体异常等;
3、评估胎儿发育:通过超声检查测量胎儿的双顶径、腹围、头围以及股骨长度,评估胎儿的体重以及发育状况,还可以观察脐带的状态以及羊水量是否正常;
4、其他目的:超声检查时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胎儿的小脑畸形、肾缺如、胸腹腔积液、脊柱裂等情况。
产科超声检查时需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查时间,若产科超声检查结果存在异常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产科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后续治疗。另外产科超声检查时需要排尿,所以需要提前保持空腹,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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